實驗室安全守則
每一位執行實驗的人,皆要對自己及周圍的人之安全與衛生負責,若違反實驗室規則,教師有權力終止該實驗人員繼續作實驗,情節重大者,依校規處分。
一、衣著與裝備用具:
1. 進入實驗室必備之物品有(1)實驗衣(2)文具(3)口罩(4)安全眼鏡(罩)(5)課本、實驗記錄簿。
2. 不可穿短裙、涼鞋或拖鞋;隨身之項鍊、手鐲等影響實驗操作物宜取下,固定住長髮及不宜穿過鬆或過緊衣服。
二、公用器材使用及整理
1. 需按照排定之編號使用,不可任意使用他組器材,使用完畢必須歸定位。
2. 抽屜使用:可放置課本等上課需要物品,書包及其他不用物品請置於置物櫃,下課後需將物品全數帶走,納入精神成績考評。
※如果使用中或使用前公用物品損壞或遺失,立刻告知教師處理。
三、藥品及儀器設備:
1. 實驗前同學需仔細檢查器材是否短缺,若發現器具與規定不符者,應事先向教師領取。
2. 實驗前同學需將所需要藥品及所用儀器於事前詳細了解,並將 藥品之藥性與注意事項查清楚。
3. 藥品嚴禁收到實驗桌下之公用櫃子,實驗結束後需將器具洗淨始可收集放置。
4.使用任何有危險標示之藥品均需請示在場教師。
5. 放置在助教所指示地點的實驗必須藥品,其所附之刮杓與滴管不可任意取走或調換,舀出罐之藥品也不可再放入罐中,以免使實驗藥品受污染。
6. 特殊儀器或電動天平之測量需得到教師的同意,並遵守使用守則及注意事項,儀器一發現問題要立即請示,不可自行移動或修理,使用完畢後,將儀器及周邊清理乾淨。
7. 不論使用儀器設備或取用藥品,宜按照操作說明,動作要溫和穩重,不可魯莽行事、粗取重放,且要保持乾淨,不可濺灑藥品於取藥區域或電子天平上。
四、實驗室安全與衛生
1. 每一位實驗執行者,須遵循課本及教師所指示之安全事項。
2. 實驗室中嚴禁追逐嬉戲與喧嘩,保持安靜與專注。
3. 實驗室周圍附近絕對禁止煙火。
4. 不可攜帶食物、飲料進入實驗室,更不可進食或攜入食物。
5. 蒸餾水與酒精絕不可做自用,或供飲用。
6. 嚴禁將藥品、容器或設備等物品私自攜離實驗室。
7. 養成勤洗手的習慣,不論實驗前、後或進行實驗時,尤其有接觸到藥品之虞時。
8. 不可擅離自己實驗區,而置實驗於不顧,尤其是加熱、用火等時刻,更需時時注意,控制情況。
9. 實驗當中若感覺人不舒服,要報告教師,作適切的處理。
10. 絕不可用口、鼻去嘗、嗅化學藥品,也不可以口就吸量管吸取藥品。
11. 未經允許操作之實驗或使用之藥品,嚴禁執行或使用。
12. 使用熱源時,先確定附近沒有易燃物,尤其是無蓋而任其蒸發之易燃溶劑最為危險。
13. 隨時保持實驗桌之整潔,盡量避免將化學藥品任意放置桌上,如固體,應加蓋以防飛灰吸入肺中或吸附身體衣服上;若為液體,則應加蓋以防其蒸氣增加燃燒之危險及身心之毒害。
14. 依標準方法處理廢棄物或分類倒入廢液桶中,不可任意倒入水槽。
15. 避免使用有裂痕,星紋或其他有瑕疵的玻璃器材,如燒杯、燒瓶、滴管。
16. 玻璃管、漏斗或溫度計宜先潤滑後再小心插入塞子等物。
17. 處理藥品,尤其是強毒性:強腐蝕性及致癌物,一定要戴手套。
18. 每位實驗操作人員皆必須熟悉下列安全配備,個人防護用具的配置位置和使用時機與方法:
(a)逃生出口、安全門
(b)洗眼器:沖洗至少15 分鐘並送醫
(c)滅火器
(d)安全淋浴器
(e)急救箱
19. 其他:凡能引起安全顧慮之事情,皆在守則的範圍
每一位執行實驗的人,皆要對自己及周圍的人之安全與衛生負責,若違反實驗室規則,教師有權力終止該實驗人員繼續作實驗,情節重大者,依校規處分。
一、衣著與裝備用具:
1. 進入實驗室必備之物品有(1)實驗衣(2)文具(3)口罩(4)安全眼鏡(罩)(5)課本、實驗記錄簿。
2. 不可穿短裙、涼鞋或拖鞋;隨身之項鍊、手鐲等影響實驗操作物宜取下,固定住長髮及不宜穿過鬆或過緊衣服。
二、公用器材使用及整理
1. 需按照排定之編號使用,不可任意使用他組器材,使用完畢必須歸定位。
2. 抽屜使用:可放置課本等上課需要物品,書包及其他不用物品請置於置物櫃,下課後需將物品全數帶走,納入精神成績考評。
※如果使用中或使用前公用物品損壞或遺失,立刻告知教師處理。
三、藥品及儀器設備:
1. 實驗前同學需仔細檢查器材是否短缺,若發現器具與規定不符者,應事先向教師領取。
2. 實驗前同學需將所需要藥品及所用儀器於事前詳細了解,並將 藥品之藥性與注意事項查清楚。
3. 藥品嚴禁收到實驗桌下之公用櫃子,實驗結束後需將器具洗淨始可收集放置。
4.使用任何有危險標示之藥品均需請示在場教師。
5. 放置在助教所指示地點的實驗必須藥品,其所附之刮杓與滴管不可任意取走或調換,舀出罐之藥品也不可再放入罐中,以免使實驗藥品受污染。
6. 特殊儀器或電動天平之測量需得到教師的同意,並遵守使用守則及注意事項,儀器一發現問題要立即請示,不可自行移動或修理,使用完畢後,將儀器及周邊清理乾淨。
7. 不論使用儀器設備或取用藥品,宜按照操作說明,動作要溫和穩重,不可魯莽行事、粗取重放,且要保持乾淨,不可濺灑藥品於取藥區域或電子天平上。
四、實驗室安全與衛生
1. 每一位實驗執行者,須遵循課本及教師所指示之安全事項。
2. 實驗室中嚴禁追逐嬉戲與喧嘩,保持安靜與專注。
3. 實驗室周圍附近絕對禁止煙火。
4. 不可攜帶食物、飲料進入實驗室,更不可進食或攜入食物。
5. 蒸餾水與酒精絕不可做自用,或供飲用。
6. 嚴禁將藥品、容器或設備等物品私自攜離實驗室。
7. 養成勤洗手的習慣,不論實驗前、後或進行實驗時,尤其有接觸到藥品之虞時。
8. 不可擅離自己實驗區,而置實驗於不顧,尤其是加熱、用火等時刻,更需時時注意,控制情況。
9. 實驗當中若感覺人不舒服,要報告教師,作適切的處理。
10. 絕不可用口、鼻去嘗、嗅化學藥品,也不可以口就吸量管吸取藥品。
11. 未經允許操作之實驗或使用之藥品,嚴禁執行或使用。
12. 使用熱源時,先確定附近沒有易燃物,尤其是無蓋而任其蒸發之易燃溶劑最為危險。
13. 隨時保持實驗桌之整潔,盡量避免將化學藥品任意放置桌上,如固體,應加蓋以防飛灰吸入肺中或吸附身體衣服上;若為液體,則應加蓋以防其蒸氣增加燃燒之危險及身心之毒害。
14. 依標準方法處理廢棄物或分類倒入廢液桶中,不可任意倒入水槽。
15. 避免使用有裂痕,星紋或其他有瑕疵的玻璃器材,如燒杯、燒瓶、滴管。
16. 玻璃管、漏斗或溫度計宜先潤滑後再小心插入塞子等物。
17. 處理藥品,尤其是強毒性:強腐蝕性及致癌物,一定要戴手套。
18. 每位實驗操作人員皆必須熟悉下列安全配備,個人防護用具的配置位置和使用時機與方法:
(a)逃生出口、安全門
(b)洗眼器:沖洗至少15 分鐘並送醫
(c)滅火器
(d)安全淋浴器
(e)急救箱
19. 其他:凡能引起安全顧慮之事情,皆在守則的範圍